
|
|
學生校內服務(工讀生)申請
一、服務方式:
(一) 採工作分享之輪班制,按時薪計酬。
(二) 各單位依業務需求與申請同學協調排班。
(三) 依據學生校內服務助學金實施辦法-校內服務同學每日服務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。
二、申請 /日期: 本校學生操行乙等以上皆可申請。
(一)第一階段104/01/16(星期五)至104/02/05(星期四)截止。 1. 原住民生。 2. 身心障礙生。 3. 103學年度申請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申請合格者。 4. 政府列冊低收入戶。 5. 弱勢僑生及外籍生(須有工作證)。
(二)第二階段(弱勢生、一般生皆可)104/02/06(星期五)至第2學期結束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生)學生,工作前務必請您工作單位負責老師幫您申請勞保,才 可執行工作。工讀生勞保申辦不能追溯,故請務必提前辦理加保、退保登記作業、提撥勞 退金或健保申請。
(二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生)學生,非經事前請假均應參加校內服務同學講習會。 本學期校內服務同學講習會準備二場次,請同學務必擇一場次參與,講習時間另行通知。
(三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生)學生,工讀時請注意相關個人資料保護及著作財產保護, 避免觸法。
(四)您所領取工讀金全部列入家庭年所得,因此請事先知會家長,家長同意後再進行工讀登記, 以免家中申請社會福利或其他受到影響。屆時工讀金收入之扣繳憑單會寄到您戶籍地。
四 、申請登記方式:
學生資訊系統—學號、密碼—登入—學生資訊-校內工讀申請登記。
◎進入申請登記系統,首先請核對聯絡資料再進行登記,以利各單位聯繫。
五、錄取通知:
(一)服務需求單位將以電話通知,並聯繫相關事宜。
(二)未獲錄用者,則「不會」接到電話聯繫。
六、工讀金1小時115元;工讀金入帳為隔月20日。
七、政府列冊低收入戶之學生,申請工讀登記前請繳交低收入戶證明至諮商中心,再進行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