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學年度第1學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通知

105學年度第1學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通知


一、依據「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具有本校學籍者,家庭年所得新台幣70萬元以下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(新生、轉學生當學期成績免附)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:
(一)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(二)逾25歲或25歲以下就讀在職班、學分班者。
(三)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(就學生活補助)、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、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。
(四)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。
三、申請期限:自105年4月25日(一)至5月6日(五)止。
四、繳交資料:
1.申請表及切結書
2.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本人、父母及配偶,請向各地戶政事務所申請)
3.前一年度所得證明(含本人、父母及配偶,請向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)
4.不動產清單(包含父親、母親、本人及本人配偶)
5.前一學期成績單
五、有申請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同學,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及切結書,並於105年5月6日(五)中午12點前備齊資料,向所屬之學系所/應用單位申請。
六、各學系所/應用單位請於收件後,於105年5月12日(四)中午12點前將初審結果擲交生活輔導二組承辦老師續辦。
七、105年6月公告生活助學金錄取學生名單及生活服務學習單位;錄取學生須公告後一周內向所屬之學系所/應用單位報到,並於105年8月開始執行生活服務學習。
八、經錄取之生活助學金學生,其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將扣抵該服務單位之校內服務工讀時數。
九、本案聯絡人: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二組 石明輝老師(分機:3221)

 

 

有關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,瞭解詳細內容,可至以下網址下載:
http://sls.kh.usc.edu.tw/files/15-1016-17273,c574-1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