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5學年度第1學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通知
一、依據「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」
二、申請資格:具有本校學籍者,家庭年所得新台幣70萬元以下,
(一)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(二)逾25歲或25歲以下就讀在職班、學分班者。
(三)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(就學生活補助)、
(四)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。
三、申請期限:自105年4月25日(一)至5月6日(五)止。
四、繳交資料:
1.申請表及切結書
2.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本人、父母及配偶,
3.前一年度所得證明(含本人、父母及配偶,
4.不動產清單(包含父親、母親、本人及本人配偶)
5.前一學期成績單
五、有申請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同學,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及切結書,
六、各學系所/應用單位請於收件後,於105年5月12日(四)
七、
八、經錄取之生活助學金學生,
九、本案聯絡人: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二組 石明輝老師(分機:3221)
有關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,瞭解詳細內容,
http://sls.kh.usc.edu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