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〈收件期限:107年10月1日~10月9日(二)15:00(此為國貿系收件時間)
一 . 系只審核(收件)下列獎項之獎學金申請書(如下表及請參閱最底下申請與審查說明),其他獎學金之申請與規定繳交時間,請參閱校內獎學金作業手冊(如附件)為主。
|
獎項編號 |
獎項名稱 |
|
1-12 |
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|
|
1-14 |
美國南加州校友會清寒助學金 |
|
1-15 |
新園清寒助學金 |
| 1-23 | 專業證照獎學金 |
|
2-1 |
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 |
|
3-1 |
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紀念助學金* |
|
3-3 |
日間部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* |
**請注意只有申請以上獎項之獎學金則需要依系上規定時間內(10月9日(二) 15:00前)送到系辦喔~~
***提早收件原因為因部分獎學金需先送教師評分因素,故系上收件有提早收件。逾期則不收件。此點要請申請的同學配合
二 .為公平性、獎學金申請以審查106學年度第2學期之表現為主,另如曾獲獎事蹟或服務事蹟、低收入/清寒等請檢附影本證明(正本隨申請書檢驗);未附上證明者,則不認定。若審查期間發現不符事實,則取消資格。 申請書繳交內容若不齊也將退件。
三. 107-1獎學金申請書(如附件)-前3頁(含封面)請務必填寫與印製、並請黏貼1-2吋正規正面大頭照並請注意下列規定繳交資料(本次有新規定 請務必遵守):
1.檢附在學證明:凡申請校內獎助學金者可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。
2.申請清寒獎學金者,需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。
3.檢附具百分比和排名之單學期成績單正本(需加蓋教務處印章)。
4.請依各項獎學金申請條件,詳填本申請書(含各項證明,並詳填家庭概況),填寫不實者,一律不予審核。
5.相關附件請附於後面表單。
6.請填寫以下表單,未填寫者視為未完成申請手續
http://activity.kh.usc.edu.tw/files/87-1015-558.php?Lang=zh-tw
7.請同學務必確認個人帳戶登入於校務資訊系統,確保獎助學金獲獎後順利入帳。
四. 最新校外獎學金申請條件可參閱校內課指組公告。或請與課指二組聯繫,電話07-6678888,分機32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