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校內工讀申請注意事項

108學年校內工讀申請方式說明(開放履歷及更新履歷設定)

 

即日起,工讀申請須由校務系統登入,才有機會讓用人單位看到您的履歷! 

服務方式:

(1) 各單位依業務需求與申請同學協調排班,按時薪計酬。

(2) 依據實踐大學校內工讀生管理辦法-校內工讀生每週工讀日數不得超過五日, 每日工讀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。

申請資格: 凡本校學生操行乙等以上皆可申請。

注意事項:

(1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)學生,請於工作日前三天務必請工作單位負責承辦老師,申請勞保加保作業完成後才可進行工讀。如有突發狀況工作日當日上午12時前須完成勞保加保作業。工讀生勞保申辦不能追溯,故請務必提前辦理勞保加保、退保登記作業、勞退金提繳。

(2)每位工讀生應簽署實踐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契約。工讀生如未成年(未滿20歲),簽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或蓋章。(單位核完章之後,一份學生留存,一份交至生輔組)。

(3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)學生,非經事前請假均應參加校內服務同學工讀生講習。每學期工讀生講習將舉辦兩場次,請同學務必擇一場次參加即可,講習時間將另行公告通知。

(4)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)學生,工讀時請注意相關個人資料保護及著作財產保護,避免觸法。

(5)工讀同學所領取的工讀金將列入家庭年收入所得,因此請事先知會家長,家長同意後再進行工讀登記,以免影響家中申請社會福利或其他補助。工讀收入之薪資所得扣繳憑單,請同學於每年5/1-5/31至國稅局查調所得。

(6)進入申請登記系統,首先請核對聯絡資料再進行登記,以利各單位聯繫。

錄取通知:

(1)工作單位將以電話通知錄用,並聯繫相關事宜。

(2)未獲錄用者,則「不會」接到電話聯繫。 自108年1月1日起工讀生時薪150元。

校內服務相關問題,請洽生輔二組劉老師分機3224。

 

校內工讀/實習平台學生端介面說明

108學年度起工讀相關作業擬由校務系統(https://ap.kh.usc.edu.tw/sso/login.aspx)

進入, 進入校務系統--> 點選「校內工讀 / 實習平台」

學生端介面操作步驟說明請參閱網頁說明 

https://sls.kh.usc.edu.tw/files/15-1016-30930,c2913-1.php?Lang=zh-tw

 

108學年度第1學期工讀生講習登記

凡核定參加校內服務(工讀)學生,非經事前請假均應參加校內服務同學工讀生講習,

本學期工讀生講習將舉辦兩場次,請同學務必擇一場次參加。

請參閱網頁說明

https://sls.kh.usc.edu.tw/files/15-1016-26218,c2913-1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