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 應屆畢業生(99級) 典禮活動與畢業須知
請 103 應屆畢業生(99級學生)注意
102學年度下學期畢業生離校手續單 (請自行下載列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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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- 離校手續單流程項目2.3 請於6/13日完成,項目一(學系綜合業務)統一於6/14畢業典禮當天下午12:00-15:00統一持學生證蓋章處理
- 提醒畢業生,請記得一定要攜帶「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」(畢業典禮當天不接受學生證申請補發,如學生證遺失需重新申請,請儘早至註冊二組申請補發,以免延誤畢業證書領取時間)。
- 領取畢業證書時間地點:
攜帶離校手續單(需先完成1~3項流程,可不依順序辦理)及學生證。
畢業典禮當日:6月14日(六)下午12:00-15:00至各所屬學系辦公室領取。
畢業典禮後(不含下修生):6月16日(一)起至註冊組領取,週一至週五9:00至16:00。
- 有下修低年級課程者:7月21日(一)起至註冊組領取。週一至週四9:00至16:00。
- 如需委託他人代領,請填妥手續單背面之委託書,必須蓋畢業生本人及受託人(被委託人)之印章;並由受託人持受託人之身分證件正本、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正本,始可代領。
- 因畢業證書為重要文件,恕不代寄畢業證書。
(點圖變大喔)




